115學年度新生盃各項球類競賽規程

一、宗  :為歡迎新鮮人,推展本校運動風氣,促進團隊合作精神,連絡新生間之情誼,選拔校代表隊,特舉辦之。

二、主辦單位:體育室。

三、協辦單位:元智大學各項運動代表隊。

四、報名辦法

    • 報名日期日起至115921()晚上2359分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 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填妥後(word電子檔)寄至體育室柳佳岑小姐信箱。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抽籤日期115年9月23日(三)中午12:20於健康休閒中心3樓會議室抽籤,

       各系僅需派一位代表出席即可,逾時不到者由體育室代抽,不得異議。

五、比賽日期:115101日起至1127每週一~週五晚上進行。

※各項賽程皆不會有衝突,同學可同時報名多項比賽

(詳細比賽時間請於抽籤後參閱體育室網頁)。

六、比賽地點:籃球、排球、羽球、桌球於體育館,網球於網球場,保齡球於校外亞運保齡球館(中壢區仁美9390號)車程約10分鐘,若無交通工具者建議採共乘方式搭計程車前往球館,路線圖如報名表末頁(圖一)。

七、組隊方式:限本校新生以系(所)為單位,各系()限報一隊,系所請合併報名。

       (保齡球競賽以班為單位)

八、競賽種類:籃球、排球、保齡球、桌球、羽球、網球。

九、比賽制度

    • 男籃:採單敗淘汰制、每場比賽分四節每節10分鐘,比賽中犯規罰球不停錶,暫停不停錶,(決勝期最後二分鐘進球犯規罰球、暫停須停錶)中場休息五分鐘停錶。
    • 女籃:採單敗淘汰制、每場比賽分四節每節10分鐘,比賽中犯規罰球、暫停都不停錶,(決勝期最後二分鐘進球犯規罰球、暫停須停錶)中場休息五分鐘停錶。
    • 排球:採單敗淘汰賽三局兩勝制,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所訂之最新排球規取消技術暫停
    • 保齡球:大學部以班為單位(若人數不足,同系得合併)、碩博士班以所為單位報名。

     (補助:大學部每班1隊、所1隊,免球局費每人三局總分制(取個人賽及團體賽成績)

        1. 團體賽:每隊原則以2男2女為一隊(若男生不足可由女生替代,可全隊為女生,每位女生單局加15;女生不足可由男生替代,不加分不扣分,且不可中途換人),以個人賽3局總分,4人共12局總分,取前四名。
        2. 個人賽以個人賽3局總分,取前六名

若報名超過補助人數,需自付球局費,每人210

    • 桌球:採個人單敗淘汰制每隊限三男三女,四強賽前採三戰兩勝,四強賽開始採五戰三勝,每局11分制。
    • 羽球:採團體賽(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視參賽隊數決定採用之賽制,每場比賽以五局積分加總多者為勝,每局15分。每隊至少4人出賽,每人得兼兩點出賽。
    • 網球:採單淘汰制,四強前先搶得4局(4比4進入搶7)即可勝出,從四強開始先搶得6局(6比6進入搶七)即可勝出。單打賽中,採正式比賽規則 。
    • 各項競賽請於開賽前五分鐘攜帶個人學生證到場,開賽後十分鐘仍未到場比賽則以棄權論,無故棄賽將影響該系年度體育積分。
    • 各項團體賽報名隊數未達四隊、或個人賽報名人數未達三人時,將取消競賽。

十、獎懲:團體各項競賽取前四名,個人項目取前三名,分別頒發獎盃或獎狀,以資鼓勵。

十一、申訴:

    •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 比賽進行中不服裁判判決之時,得由隊長書面提出申訴,但比賽仍繼續進行,不得停止,否則以棄權論。
    • 審判委員由體育室主任及各單項代表隊教練組成。

十二、各項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各單項協會審定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三、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佈。

報名表下載 : 115學年度新生盃報名表

圖一、(亞運保齡球館路線圖)


114學年度校長盃網球賽

元智大學114學年度校長盃網球競賽規則

一、宗  旨:為提倡本校運動風氣,鼓勵正當課外活動,促進系際網球運動交流。

二、主辦單位:元智大學體育室

三、協辦單位:元智大學網球運動代表隊

四、比賽日期:115年57日(四)晚上6:00(詳細比賽時間於賽前公告體育室網頁)。

五、比賽地點:元智大學網球場

六、參賽資格: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以個人為單位報名

七、比賽項目:

    1. 男子組單打
    2. 女子組單打

八、報名辦法

    1. 報名日期:即日起115年4月30日(二)中午12: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九、比賽制度:

    1. 採單淘汰制,在8強以前打4局(4比4打搶七),8強以後打6局(6比6打搶七)。
    2. 冠亞賽採ad制,其餘賽事採no-ad制。
    3. 單打賽中,採正式比賽規則。

十、競賽規定:

    1. 各隊應於賽前十分鐘報到,逾比賽開始時間十分鐘仍未到達者,以棄權論。
    2. 參加比賽之運動員,應攜帶本學期註冊之學生證,以備查驗。
    3. 若有資格不符之運動員出場比賽,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參賽資格。
    4. 比賽時間以不影響上課為原則,學生不得要求隨時更改賽程。
    5. 請參賽選手自備球拍或先行至健康休閒中心1樓器材室借用。

十一、獎勵辦法:個人項目取前三名,分別頒發獎盃,以資鼓勵。

十二、本章程若有未盡事宜者,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另行公布。

 


114學年度校長盃女子籃球賽

114學年度校長盃女子籃球賽競賽規則

一、宗  旨:希望藉由籃球項目之賽事讓學生培養健康的體魄、加強各系之交流、精進籃球項目之技術水準等目的。

二、主辦單位:元智大學體育室。

三、協辦單位:元智大學籃球社、元智大學男子、女子籃球代表隊。

四、比賽日期:115年4月27日至5月15日(詳細比賽時間請參閱體育室公告)。

五、比賽地點:元智大學體育館

六、參加資格:

  1. 各系可報球員以18人為上限。
  2. 參賽運動員資格為元智大學113學年度在學之學生。
  3. 報名以系所為單位且報名人數不得少於5人,每場比賽檢錄至多12人。

(若違反以上規定該系取消資格,完成比賽戰績不計,隔年禁賽一次)

七、報名辦法:

  1. 日期:即日起至115年4月21日()中午12:00截止。
  2. 方式:報名表請至體育室網站下載,請繳交電子檔與紙本。
    1. 電子檔請私訊臉書「元智大學女子籃球隊」粉絲專頁。
    2. 紙本請在115年4月22日(三)開會時繳交。
  3. 抽籤開會時間:115年4月22日()中午12:10在健康休閒中心三樓會議室進行。
  4. 逾期不受理補報。

八、聯隊規定:

  1. 若貴系之大學部女生總人數少於50人則可與同學院之科系以聯隊方式報名參加。但必須在報名表上寫出聯隊之內所有科系,並主動告知主辦單位以供審核,不符者以違規論。
  2. 聯隊系所最多兩個系,且需兩年內(含兩年)皆無單獨報名過。
  3. 曾申請聯隊則不得更換聯隊科系組合。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申請變動之聯隊,則需相隔一年得以報名。

九、比賽制度: 採單淘賽制,若遇戰績相同,則以下列條件判定是否晉級。

  1. 每場得失分之差之總和。
  2. 總得分(勝場加敗場)最高者。
  3. 總失分(勝場加敗場)最少者 。

十、比賽規則:採用FIBA現行國際籃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定。

  1. 球隊出場比賽前30分鐘,至記錄台登錄將參加該場出賽12名球員。
  2. 比賽採四節制每節10分鐘,上半場2次暫停,下半場3次暫停,若比賽至第四節最後兩分鐘時,皆未使用過下半場3次暫停,則最後兩分鐘最多2次暫停,有24秒進攻時間限制,死球不停錶,暫停時間不停錶,大表最後兩分鐘每次暫停1分鐘,節距停錶1分鐘,中場休息3分鐘,前三節最後1分鐘皆不停錶,第四節最後2分鍾停錶,如遇延長加賽,亦是最後2分鐘停錶。
  3. 若比賽結束時得分相同,則進行5分鐘延長賽,比分仍相同,再次5鐘延長,直至分出勝負為止。每次延長賽有一次暫停。
  4. 比賽至第四節最後兩分鐘時,被賦予發後場界外球的球隊請求暫停該隊教練有權決定暫停後應從該隊前場的發球線或是從該隊後場比賽停止時球所在位置的最近處執行發界外球繼續比賽。若決定發前場球,則投籃計時器重設為14秒;若決定發後場球,則投籃計時器重設為24秒
  5. 比賽進行中干擾比賽或辱罵,經勸阻不聽者,球隊職員得由裁判依規則規定處理;其餘人士由本大會處理。
  6. 如遇有特殊情形,無法按照既定賽程如期比賽時,得由主辦單位與相關參賽單位協調,擇時補賽。
  7. 各場比賽進行時,如天然災害,比賽與否由大會審判委員及裁判裁定,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十一、團隊獎項: 前四名隊伍可各獲頒獎盃一座

十二、罰則:

  1. 參賽選手不論在個人或團體比賽期間倘有資格不符而出場比賽者,大會有權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不計,並於次年停止該單位籃球代表隊參加本項比賽一年。
  2. 比賽中如有球員發生鬥毆事件,或遇球員、球隊有關人員侮辱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等事件發生時,大會有權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不計,並於次年停止該單位籃球代表隊參加本項比賽一 年,情節重大者,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3. 凡比賽中被判處奪權犯規之球員或教練,視情節狀況處以禁賽處分,如有情結重大者則取消後續比賽資格。

十三、所有賽事相關事務(包含賽制、競賽規則等),請密切注意體育室發布之公告。

十四、本大會保留任何修改賽規賽制之權力。

十五、本章程若有未盡事宜者,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另行公布。

 報名表:點我下載


114學年度校長盃羽球團體賽

元智大學114學年度校長盃羽球團體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提倡羽球運動風氣,增進身心健康,聯絡各系間之情誼,特舉辦之。

二、主辦單位:體育室。

三、協辦單位:元智大學羽球代表隊。

四、比賽日期:115年5月11日(一)(詳細比賽時間請參閱體育室公告)

五、比賽地點:體育館。

六、參加資格:以系所為單位。

七、比賽項目:

(一)公開團體組 (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二)一般團體組(男雙、女雙、混雙)

八、報名資格:

(一)公開團體組:在校生皆可報名, 由各學院所屬之系所組成院聯隊為報名單位,每個學院可報名2隊。

(二)一般團體賽:在校生皆可報名,但現任或曾加入羽球校隊一個學期以上之同學不可報名該組。

九、報名辦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115年4月27日,星期一,12:00截止

(二)方式:報名表請至體育室網站下載,填寫報名表後交至體育室 柳佳岑小姐。

(三)抽籤:1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30分於健康休閒中心三樓會議室,逾時由體育室代抽,結果不得異議

(四)相關競賽問題請聯絡體育室 林勁宏老師,03-4638800ext 2348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十、競賽辦法:

(一)比賽規定: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所頒訂之最新羽球規則。

(二)競賽制度:視報名隊數決定,如該組報名隊數不足四隊則取消該競賽項目。

      1. 公開組預賽採5點得分總合判定勝負,得分最多者為勝,每局則採21分制。決賽採先得點制,先獲得3點為勝方。
      2. 一般組皆採3點得分總合判定勝負,得分最多者為勝,每局則採以15分制。決賽採先得點制,先獲得3點為勝方。
      3. 預賽或決賽採循環賽制時,決定該循環組之名次,採勝方得2積分,負方得1積分,棄權得0分的方式判定,如遇積分相同時,判定勝負順序如下:(1)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者為勝;(2) 三隊以上(含)積分相同時,以相關隊伍在該循環賽中全部比賽結果依下列、b.、c. 順序判定;(3)若再相同時,則由老師抽籤決定之。a.(勝點總和)÷(負點總和)之商大者為勝。c.(總勝分)÷(總負分)之商大者為勝。
      4. b.(總勝局數)÷(總負局數)之商大者為勝。
      5. 每隊出賽時不得兼點

(三)比賽細則:

      1. 各隊應詳閱出賽時間,並於開賽前十分鐘領取出賽名單填妥後提交大會,不再另行通知未依規定出名單者以棄權論,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準。
      2. 競賽選手必須準時參賽,經點名超過十分鐘仍未出場比賽視同失格。
      3. 團體賽各隊出賽名單,中間不得輪空,否則自輪空點後均以敗點論。
      4. 為使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拆點比賽。

十一、獎  勵:各組取前四名,分別頒發獎盃以資鼓勵。

十二、本章程若有未盡事宜者,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另行公布。

報名表:點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