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元智大學水上運動會競賽規程

一、主旨:為推展本校游泳運動風氣,提高游泳技術水準,貫徹運動精神,提倡正當休閒運動並落實水上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能,特舉辦本活動。

二、主辦單位:元智大學。

三、承辦單位:元智大學體育室。

四、比賽日期:2026年11月11日(三)晚間17:45分檢錄,晚間18:00開始比賽。

五、比賽地點:元智大學健康休閒中心游泳池。

六、參加資格:凡本校完成115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之學生,得以學系為單位參加競賽,每單位以一隊為限。

七、參加辦法: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26年11月06日(五)下午一點整截止報名。

(二)報名填寫:為便利作業,各單位請自行從體育室網站下載報名資料制式表格(其他表格不予受理),將報名表填妥後(報名表請自留備份乙份),於報名截止前E-mail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完成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報名資料以E-mail收件時間為準;經正式報名註冊後,概不接受增刪或更改運動員名單。

(三)賽程表於2026年11月10日(二)公布在體育室網頁,請各隊查核與報名資料是否正確。

(四)參加人員應遵照醫囑衡量個人體能狀況,凡患有心臟病、癲癇病、皮膚病及其他不適於游泳之疾病者,請勿報名參加比賽。

八、比賽項目:

(一)個人項目:(男/女相同)

      1. 手持浮板打水:50公尺
      2. 自由式:50公尺
      3. 蛙  式:50公尺
      4. 仰  式:50公尺
      5. 蝶  式:50公尺

(二)團體項目:4X25公尺接力(2男2女)

      1. 每單位4人參加(2男+2女) ,以接力方式進行。
      2. 每一位游25公尺用接力方式完成比賽,以總秒數分勝負。
      3. 一律水下出發。
      4. 前面的人手觸壁後,下一位即可出發。
      5. 最後一位觸壁,即為總秒數成績。

九、競賽辦法:

(一)本比賽一律採計時決賽,賽後即時公佈成績並舉行頒獎。

(二)每一單位在每式個人項目至多可報名4人;接力以一隊為限。

(三)每一運動員至多參加3項,團體項目不在此限。如超過三項目由主辦單位不經知會主動刪除,報名單位及個人不得提出異議。

 (四)比賽項目報名人數少於3人(隊)【不含3人(隊)者】取消該項目,並准予選手改報其他項目。

(五)選手檢錄未到,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六)各項目比賽,均從水中出發。

十、獎勵辦法:

(一)參加競賽各組各項均錄取前3名,個人項目:頒發獎狀及SOGO禮劵,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團體項目:頒發獎狀及SOGO禮劵(以組為單位發放),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以資鼓勵。

(二)各項目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為本校游泳代表隊隊員。

十一、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公佈之最新游泳規則。

十二、申訴: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關同樣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抗議。

(二)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比賽前,由各單位領隊或隊長向審判委員正式提出申訴,以審判委員之判決為終決。如該項比賽開始後,即依競賽計分辦法處理,不得提出抗議使比賽暫停。

(三)未攜帶學生證參加比賽者,經他隊提出抗議,經查證冒名頂替屬實,該隊即取消比賽資格,並扣其單位總分分數3分。

(四)競賽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時,參賽選手、隊職員及家長不得當場質詢裁判或故意妨礙、延誤比賽或擾亂會場,如經由大會工作人員、裁判或審判委員當場勸導無效,未於10分鐘內恢復比賽時,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並驅離競賽場地。

十三、各項比賽進行時,如遇不可抗拒之事件,須經大會裁定使得停止比賽,否則仍照常進行。

十四、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公佈之。

報名表:點我下載


115學年度校長盃班際拔河比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配合本校運動會,及提高運動風氣、促進身心健康、落實校園文化、發揮團隊精神及增進各系師生之情誼。

二、主辦單位:體育室。

三、比賽日期:預賽115年10月12日~10月16日中午12:20開始。

       四強決賽舉辦於全校運動會當天。

四、比賽地點:元智大學體育館。

五、參賽資格:凡本校學生以班為單位報名參加。

六、報名辦法:

(一)組隊人數:每隊由12名男生及4名女生組成,並可後補男女各10名,各班限報乙隊。(如班級人數不足可由系為單位報名乙隊。)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10月06日(二)下午16:30截止,請將報名表送至體育室柳佳岑小姐完成報名手續。

(三)賽程排定:賽程由體育室抽籤安排之,115年10月07日(三)公布賽程於體育室網頁。

七、競賽辦法:

(一)比賽主要以單淘汰賽進行,但視參賽隊伍調整賽制。

(二)每場三局三戰兩勝制,每局比賽時間三十秒為限(4強決賽以一分鐘為限),中間休息兩分鐘。

(三)任何一局比賽超過時間仍未分勝負時,以繩中心線偏向者勝。

(四)開賽前五分鐘檢錄,至開賽時間若無法湊足規定人數,致延誤比賽之隊伍以棄權論。

(五)繩子應向後拉,不得左、右搖擺或故意放手傷害對方,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六)競賽中可視情況替換後補隊員,但不能替換不在名單中之同學,如經查驗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七)特殊規則:比賽當天男生或是女生人數不足時可以【2個男生=3個女生】方式來替換後補隊員,但是替補人員必須在名單內,不能替換不在名單中之同學,如經查驗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八、獎懲辦法:

(一)獎:前四強得於校運會當日決賽,前四名頒發獎盃一座。

(二)懲:比賽以裁判判決為終決,如有辱罵裁判或同學間辱罵、傷害等事情發生,該生體育成績及該系校運會精神總錦標成績將各扣40分。

九、備註:

(一)報名隊數達8隊時將進行預賽。

(二)預賽產生之前四強將於校運會當天進行決賽。

(三)報名隊數未達8隊時,將取消競賽。

十、本競賽規程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佈之。

報名表下載:WORD、PDF


115學年度新生盃各項球類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歡迎新鮮人,推展本校運動風氣,促進團隊合作精神,連絡新生間之情誼,選拔校代表隊,特舉辦之。

二、主辦單位:體育室。

三、協辦單位:元智大學各項運動代表隊。

四、報名辦法: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21日(一)晚上23時59分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 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填妥後(以word電子檔)寄至體育室柳佳岑小姐信箱。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抽籤日期:115年9月23日(三)中午12:20於健康休閒中心3樓會議室抽籤,

       各系僅需派一位代表出席即可,逾時不到者由體育室代抽,不得異議。

五、比賽日期:115年9月29日起至11月27日,每週一~週五晚上進行。

※各項賽程皆不會有衝突,同學可同時報名多項比賽。

(詳細比賽時間請於抽籤後參閱體育室網頁)。

六、比賽地點:籃球、排球、羽球、桌球於體育館,網球於網球場,保齡球於校外亞運保齡球館(中壢區仁美9390號)車程約10分鐘,若無交通工具者建議採共乘方式搭計程車前往球館,路線圖如報名表末頁(圖一)。

七、組隊方式:限本校新生以系(所)為單位,各系(所)限報一隊,系所請合併報名。

       (保齡球競賽以班為單位)

八、競賽種類:籃球、排球、保齡球、桌球、羽球、網球。

九、比賽制度:

    • 男籃:採單敗淘汰制、每場比賽分四節每節10分鐘,比賽中犯規罰球不停錶,暫停不停錶,(決勝期最後二分鐘進球犯規罰球、暫停須停錶)中場休息五分鐘停錶。
    • 女籃:採單敗淘汰制、每場比賽分四節每節10分鐘,比賽中犯規罰球、暫停都不停錶,(決勝期最後二分鐘進球犯規罰球、暫停須停錶)中場休息五分鐘停錶。
    • 排球:採單敗淘汰賽三局兩勝制,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所訂之最新排球規則(取消技術暫停)。
    • 保齡球:大學部以班為單位(若人數不足,同系得合併)、碩博士班以所為單位報名。

     (補助:大學部每班1隊、所1隊,免球局費),每人三局總分制(取個人賽及團體賽成績)

        1. 團體賽:每隊原則以2男2女為一隊(若男生不足可由女生替代,可全隊為女生,每位女生單局加15分;女生不足可由男生替代,不加分不扣分,且不可中途換人),以個人賽3局總分,4人共12局總分,取前四名。
        2. 個人賽:以個人賽3局總分,取前六名

(若報名超過補助人數,需自付球局費,每人210元)。

    • 桌球:採個人單敗淘汰制,每隊限三男三女,四強賽前採三戰兩勝,四強賽開始採五戰三勝,每局11分制。
    • 羽球:採團體賽(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視參賽隊數決定採用之賽制,每場比賽以五局積分加總多者為勝,每局15分。每隊至少4人出賽,每人得兼兩點出賽。
    • 網球:採單淘汰制,四強前先搶得4局(4比4進入搶7)即可勝出,從四強開始先搶得6局(6比6進入搶七)即可勝出。單打賽中,採正式比賽規則 。
    • 各項競賽請於開賽前五分鐘攜帶個人學生證到場,開賽後十分鐘仍未到場比賽則以棄權論,無故棄賽將影響該系年度體育積分。
    • 各項團體賽報名隊數未達四隊、或個人賽報名人數未達三人時,將取消競賽。

十、獎懲:團體各項競賽取前四名,個人項目取前三名,分別頒發獎盃或獎狀,以資鼓勵。

十一、申訴:

    •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 比賽進行中不服裁判判決之時,得由隊長書面提出申訴,但比賽仍繼續進行,不得停止,否則以棄權論。
    • 審判委員由體育室主任及各單項代表隊教練組成。

十二、各項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各單項協會審定之最新比賽規則。

十三、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佈。

報名表下載 : 115學年度新生盃報名表

圖一、(亞運保齡球館路線圖)


114學年度校長盃網球賽

元智大學114學年度校長盃網球競賽規則

一、宗  旨:為提倡本校運動風氣,鼓勵正當課外活動,促進系際網球運動交流。

二、主辦單位:元智大學體育室

三、協辦單位:元智大學網球運動代表隊

四、比賽日期:115年5月7日(四)晚上6:00(詳細比賽時間於賽前公告體育室網頁)。

五、比賽地點:元智大學網球場

六、參賽資格: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以個人為單位報名

七、比賽項目:

    1. 男子組單打
    2. 女子組單打

八、報名辦法: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二)中午12: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2.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九、比賽制度:

    1. 採單淘汰制,在8強以前打4局(4比4打搶七),8強以後打6局(6比6打搶七)。
    2. 冠亞賽採ad制,其餘賽事採no-ad制。
    3. 單打賽中,採正式比賽規則。

十、競賽規定:

    1. 各隊應於賽前十分鐘報到,逾比賽開始時間十分鐘仍未到達者,以棄權論。
    2. 參加比賽之運動員,應攜帶本學期註冊之學生證,以備查驗。
    3. 若有資格不符之運動員出場比賽,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參賽資格。
    4. 比賽時間以不影響上課為原則,學生不得要求隨時更改賽程。
    5. 請參賽選手自備球拍或先行至健康休閒中心1樓器材室借用。

十一、獎勵辦法:個人項目取前三名,分別頒發獎盃,以資鼓勵。

十二、本章程若有未盡事宜者,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