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校長盃YVL排球聯賽

113th Academic Year YVL Volleyball League Match Rules

113學年度校長盃YVL排球聯賽競賽章程

一、宗  旨:推展元智大學各系之間的相互交流,藉由推廣排球運動,倡導學生正當休閒活動、提升排球技術水準,以促進學生參與運動及身心健康,增進系與系之間的感情友誼。

二、主辦單位:元智大學排球隊

三、協辦單位:體育室

四、指導老師:李士範老師

五、比賽地點:元智大學體育館

六、比賽時間:113/11/11至賽完

七、比賽組別:男子組與女子組總隊數上限24隊,報名後主辦單位需回覆才算報名成功。

    1. 男子組:
      機械工程學系、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化學工程與材料學系、工程學院英語專班、電機工程學系、管理學院數位行銷與人力資源、管理學院財務金融、資訊工程學系、資訊管理學系、資訊傳播學系、人文社會學院英語專班、護理學系
    2. 女子組:
      機械工程學系、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化學工程與材料學系、電機工程學系、管理學院數位行銷與人力資源、管理學院財務金融、管理學院國際企業管理、管理學院會計、管理學院英語專班、資訊工程學系、資訊管理學系、資訊傳播學系、護理學系

八、參加資格:元智大學在校生。

    1. 本次競賽凡有113年註冊於元智大學就讀之學生,得與同系之球隊以系隊為單位共同報名
    2. 如有無系排的系所想報名的,可與有系排的系所合併報名
    3. 如有系所的系排名單人數不滿6人,但想報名的系所可與其他的系所合併報名,系排名單以學期初繳交至體育室的為主

九、報名辦法:

    1. 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0月28日(一)止
    2. 報名錄取順序以繳費時間為判定標準。
    3. 每隊報名上限 20 人,單場檢錄上限亦為 20 人。
    4. 方式:報名表請至體育室網站下載,填妥報名表後
      • 男排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信件主旨請打113元智YVL報名表,word檔名請以隊名,範例:元智男排,若未收到確認信件,請自行向聯絡人確認。
      • 女排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信件主旨請打113元智YVL報名表,word檔名請以隊名,範例:元智女排,若未收到確認信件,請自行向聯絡人確認。

十、比賽制度:

    • 各組比賽均採三局二勝制,每局25分,決勝局15分,deuce最多30分,決勝局最多20分。
    • 預賽皆為循環賽,複賽為預賽積分前八者打單淘汰賽。
    • 比賽進行時,兩隊須派出一名球員替對方翻牌計分。
    • 循環賽計分方法:取得積分為如下表。
    • 如二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各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所勝總分除以所負總分,以其商之多寡判定名次。

    • 如前項勝負局數總分之商相等時,則以各隊在該賽程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以其商之多寡判定名次。
    • 如前項仍相等時,如屬二隊則以勝隊為勝,三隊以上時則抽籤決定之。
    • 自動棄權:自動棄權之球隊,除取消該隊未賽完之賽程外,與該隊比賽之成績不予計算。
    • 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判決為沒收比賽之該場比賽,該場比賽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保留,並給予對隊應獲勝之局(分)數,該隊未賽完之賽程仍可繼續出場比賽。

十一、比賽賽程:

    1. 預賽為分組全循環,依積分之高低決定複賽單淘汰之位置。
    2. 複賽為取積分前八名打單淘汰賽。

十二、競賽規則:

    1. 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核之 2022-2024 年最新排球規則。
    2. 比賽進行中,若有爭議由該賽事第一裁判裁示,若第一裁判無法處理,則由主辦方進行最終裁示。
    3. 各隊於賽前各自擁有 3 分鐘使用場地熱身之時間。若賽程緊湊,主辦方有更改熱身時間之權力。
    4. 整隊的服裝需統一,自由需穿著與其他隊員不同顏色以辨識。
    5. 如有系所報名兩隊,需用A、B區分隊名。

十三、比賽用球:MIKASA V300W

十四、比賽網高:

    • 男子組:243cm
    • 女子組:224cm

十五、獎勵:

    • 冠軍:獎盃1座。
    • 亞軍:獎盃1座。
    • 季軍:獎盃1座。

十六、活動資訊諮詢聯絡人:

游先生,電話:0958145665 Line ID:seanyu1111

詹先生,電話:0968876963

劉小姐,電話:0921886128

十七、注意事項:

    1. 球隊有隊職員者(教練、助理教練、球經各1)須一併登錄,非登錄者,不得於球隊比賽時坐於球隊席。
    2. 表定時間到而隊伍尚未出現則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3. 參賽隊伍請於每場比賽表定比賽時間前15分鐘至檢錄台辦理報到手續並登錄球員名單。
    4. 凡參加各組之運動員在出場比賽期間應帶學生證(遺失者應附在學證明及可辨別之證件)正本查驗。
    5. 貴重物品請各球隊自行看管。
    6. 為維護球場品質,請勿在場內吸菸、嚼食檳榔。

十八、大會保留更改章程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公佈之,並經公布後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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