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校長盃班際拔河比賽競賽規程

Rules for the 113th Academic Year tug-of-war competition

一、宗  旨:為配合本校運動會,及提高運動風氣、促進身心健康、落實校園文化、發揮團隊精神及增進各系師生之情誼。

二、主辦單位:體育室。

三、比賽日期:預賽113年10月21日~10月25日中午12:20開始。

       四強決賽舉辦於全校運動會當天

四、比賽地點:元智大學體育館。

五、參賽資格:凡本校學生以班為單位報名參加。

六、報名辦法:

(一)組隊人數:每隊由12名男生及4名女生組成,並可後補男女各10名,各班限報乙隊。(如班級人數不足可由為單位報名乙隊。)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1014()下午1630截止,請將報名表送至體育室柳佳岑小姐完成報名手續。

(三)賽程排定:賽程由體育室抽籤安排之,113年10月16日(三)公布賽程於體育室網頁。

七、競賽辦法:

(一)比賽主要以單淘汰賽進行,但視參賽隊伍調整賽制。

(二)每場三局三戰兩勝制,每局比賽時間三十秒為限(4強決賽以一分鐘為限),中間休息兩分鐘。

(三)任何一局比賽超過時間仍未分勝負時,以繩中心線偏向者勝。

(四)開賽前五分鐘檢錄,至開賽時間若無法湊足規定人數,致延誤比賽之隊伍以棄權論。

(五)繩子應向後拉,不得左、右搖擺或故意放手傷害對方,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六)競賽中可視情況替換後補隊員,但不能替換不在名單中之同學,如經查驗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七)特殊規則:比賽當天男生或是女生人數不足時可以【2個男生=3個女生】方式來替換後補隊員,但是替補人員必須在名單內,不能替換不在名單中之同學,如經查驗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八、獎懲辦法:

(一)獎:前四強得於校運會當日決賽,前四名頒發獎盃一座。

(二)懲:比賽以裁判判決為終決,如有辱罵裁判或同學間辱罵、傷害等事情發生,該生體育成績及該系校運會精神總錦標成績將各扣40分。

九、備註:

(一)報名隊數達8隊時將進行預賽。

(二)預賽產生之前四強將於校運會當天進行決賽。

(三)報名隊數未達8隊時,將取消競賽。

十、本競賽規程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佈之。

報名表:點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