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校長盃女子籃球賽

112th Principals Cup Female Basketball Competition Rules

112學年度校長盃女子籃球賽競賽規則

 

一、宗  旨:希望藉由籃球項目之賽事讓學生培養健康的體魄、加強各系之交流、精進籃球項目之技術水準等目的。

二、主辦單位:元智大學體育室。

三、協辦單位:元智大學籃球社、元智大學男子、女子籃球代表隊。

四、比賽日期:113年3月26日至4月2日(詳細比賽時間請參閱體育室公告)。

五、比賽地點:元智大學體育館

六、參加資格:

    1. 各系可報球員以18人為上限。
    2. 參賽運動員資格為元智大學112學年度在學之學生。
    3. 報名以系所為單位且報名人數不得少於5人,每場比賽檢錄至多12人。

(若違反以上規定該系取消資格,完成比賽戰績不計,隔年禁賽一次)

七、報名辦法:

    1. 日期:即日起至113年3月19日(二)中午12:00截止
    2. 方式:報名表請至體育室網站下載,請繳交電子檔紙本
      1. 電子檔請私訊臉書「元智大學女子籃球隊」粉絲專頁。
      2. 紙本請在113年3月20日()開會時繳交。
    3. 抽籤開會時間:113年3月20日(三)中午12:10在健康休閒中心三樓會議室進行
    4. 逾期不受理補報。

八、聯隊規定:

    1. 若貴系之大學部女生總人數少於50人則可與同學院之科系以聯隊方式報名參加。但必須在報名表上寫出聯隊之內所有科系,並主動告知主辦單位以供審核,不符者以違規論。
    2. 聯隊系所最多兩個系,且需兩年內(含兩年)皆無單獨報名過。
    3. 曾申請聯隊則不得更換聯隊科系組合。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申請變動之聯隊,則需相隔一年得以報名。

九、比賽制度: 採單淘賽制,若遇戰績相同,則以下列條件判定是否晉級。

    1. 每場得失分之差之總和。
    2. 總得分(勝場加敗場)最高者。
    3. 總失分(勝場加敗場)最少者 。

十、比賽規則:採用FIBA現行國際籃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定。

    1. 球隊出場比賽前30分鐘,至記錄台登錄將參加該場出賽12名球員。
    2. 比賽採四節制每節10分鐘,上半場2次暫停,下半場3次暫停,若比賽至第四節最後兩分鐘時,皆未使用過下半場3次暫停,則最後兩分鐘最多2次暫停,有24秒進攻時間限制,死球不停錶,暫停時間不停錶,大表最後兩分鐘每次暫停1分鐘,節距停錶1分鐘,中場休息3分鐘,前三節最後1分鐘皆不停錶,第四節最後2分鍾停錶,如遇延長加賽,亦是最後2分鐘停錶。
    3. 若比賽結束時得分相同,則進行5分鐘延長賽,比分仍相同,再次5鐘延長,直至分出勝負為止。每次延長賽有一次暫停。
    4. 比賽至第四節最後兩分鐘時,被賦予發後場界外球的球隊請求暫停該隊教練有權決定暫停後應從該隊前場的發球線或是從該隊後場比賽停止時球所在位置的最近處執行發界外球繼續比賽。若決定發前場球,則投籃計時器重設為14;若決定發後場球,則投籃計時器重設為24
    5. 比賽進行中干擾比賽或辱罵,經勸阻不聽者,球隊職員得由裁判依規則規定處理;其餘人士由本大會處理。
    6. 如遇有特殊情形,無法按照既定賽程如期比賽時,得由主辦單位與相關參賽單位協調,擇時補賽。
    7. 各場比賽進行時,如天然災害,比賽與否由大會審判委員及裁判裁定,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十一、團隊獎項: 前四名隊伍可各獲頒獎盃一座

十二、罰  則:

    1. 參賽選手不論在個人或團體比賽期間倘有資格不符而出場比賽者,大會有權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不計,並於次年停止該單位籃球代表隊參加本項比賽一年。
    2. 比賽中如有球員發生鬥毆事件,或遇球員、球隊有關人員侮辱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等事件發生時,大會有權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不計,並於次年停止該單位籃球代表隊參加本項比賽一 年,情節重大者,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3. 凡比賽中被判處奪權犯規之球員或教練,視情節狀況處以禁賽處分,如有情結重大者則取消後續比賽資格。

十三、所有賽事相關事務(包含賽制、競賽規則等),請密切注意「元智大學女子籃球隊」粉絲專頁及「元智籃球社」社團臉書PO

十四、本大會保留任何修改賽規賽制之權力。

十五、本章程若有未盡事宜者,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另行公布。

報名表:點我下載